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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营造业工地主任之训练因攸关国内营造业之永续发展及工程工地事务暨施工管理之品质甚钜,故其相关训练实属必要。内政部营建署表示,工地主任之训练与相关讲习系依营造业法第31条及「营造业工地主任评定回训及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工地主任应经评定考试合格後,由内政部核发工地主任执业证,始可担任,目标系为培养受聘於营造业,担任其所承揽工程之工地事务及施工管理之专业人员。
内政部营建署指出,营造业工地主任评定考试日期订於每年一月、五月第三个星期日及九月第二个星期日考试;2016年度「营造业工地主任220小时职能训练」第1次评定考试已於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办理,本次评定考试全国共分六处考区举行即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及金门考区,由各委训单位所报名考生合计1,452名,应到考生人数1,452名,缺考人数167名,实到人数为1,285名,到考率为88.5%,考试成绩预计於2016年2月25日前公告。
内政部营建署表示,截至2016年1月29日止计核发工地主任执业证26,326张,裨益工地主任素质提升及国内营造业之永续发展,并符合营造业各界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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