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高雄市身心障碍者房屋租金及购屋贷款利息差额补贴,2016年度将开放补贴235名障碍者房屋租金、3名障碍者购屋贷款利息,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申请。
凡高雄市列册低收入户或家庭总收入平均未超过2016年度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1.5倍之身心障碍市民,租赁於高雄市之合法房屋,且身心障碍者本人、配偶及其户籍内直系亲属均无自有住宅,现未接受政府相关租金或贷款利息补贴、未获政府补助住宿式照顾费用、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价住宅及租赁房屋非为直系亲属所有者,均可申办房屋租金补贴,每坪补贴200元,最高可补贴17坪。
另设籍高雄市之身心障碍者本人、配偶及其户籍内直系亲属均无自有住宅而购买位於高雄市之房屋,且家庭总收入平均未达2016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4倍,现未接受政府购屋贷款利息补贴或兴建住宅费用补助,购买自用住宅未满5年,并已办妥金融机构或邮局住宅贷款,尚未全部清偿者,均可申请购屋贷款利息补贴,补贴实际贷款利率与国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间之利息差额,贷款额度每户最高220万元,补贴时间最长30年。
社会局表示,收件後将依申请人之家庭总收入、於高雄市设籍时间、家庭内障碍者人口数、全家人口数及是否曾接受社会局租购屋补贴积分排序审核,有意申办之身心障碍者,可至该局网站http://socbu.kcg.gov.tw/下载申请表及查询应备文件,或至该局身心障碍福利科高雄市苓雅区四维三路2号1楼领取,如有疑问,亦可电洽该局身心障碍福利科07-3373390。
新闻来源 [ 买购不动产新闻台 http://mygonew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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